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5 17:21:00
针对影响项目复工的难点问题,市重点办下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快推动省市重点项目开复工的通知》,成立重点项目复工专项小组,要求在按照“一预案”(防控预案)、“两环节”(复工前准备、复工后防控)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创造条件安排开复工。
疫情管理
有序组织施工队伍、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错峰复工、分批有序到岗。加强人员健康管理,落实卫生防护手册,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健全动态登记制度,加大机械设备运用,减少人员聚集流动。
成立机构
针对影响项目复工的难点问题,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复工复产协调组下设重点项目复工专项小组,采取“现场+会场”的方式,及时发现复工存在的问题,并第一时间将问题分解给相关单位,全程跟进,确保协调解决到位。同时明确,将各县(市、区)重点项目复工情况纳入“春季攻坚行动”考评范围。
有序复工
条件成熟的项目马上组织复工,春节期间不停工或已经复工的重点项目组织好连续施工;条件不成熟的项目,创造条件尽快复工。优先复工与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经济运行稳定息息相关的重大项目,再复工野外空旷施工环境、人员密集度小或本地用工较多的项目。重点抓好铁路、高速公路、港口、能源等民生重大基础设施的复工。
简化手续
住建、交通、水利等项目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简化重点项目复工手续,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前提下,支持重点项目尽快复工。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不得超越法律和管理权限擅自发布规定阻碍重点项目复工,不得给重点项目复工复产施加压力。
信贷支持
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全力满足疫情期间重点项目建设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