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5-12-20 00:00:00
1、单位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单位委托代理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和法人登记手续)、法人代表身份证、代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人事档案、人事调动等手续,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签订集体人事代理协议。
2、流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流动人员(招聘、解聘、辞职、辞退及民办或社会中介机构就业人员等)须持相关文件、流动人员介绍信、人事档案、社保手册等材料,提出代理申请,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须持人事档案、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提出代理申请,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3、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普通类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人事档案、身份证等材料,到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非普通类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人事档案,经审查合格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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