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化县经济贸易局 发布时间:2015-04-27 00:00:00
各有关基地:
根据《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5年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泉商务市场〔2015〕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基地、企业、市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2年来无失信记录和受到行政处罚。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新增“菜篮子”基地。蔬菜基地常年连片种植面积200亩以上,生猪基地年出栏生猪8000头以上,蛋禽基地年上市蛋品5万公斤或活禽出栏5万羽以上;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或无公害产地认定证书。
2.优化“菜篮子”基地。2014年以来列为省、市级“菜篮子”基地;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菜篮子”基地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制度(包括肥料、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购入、使用记录);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和无公害产地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蔬菜基地须配备农药残留检测仪器并正常使用,有完整的台账记录。无配备农残检测设备及未开展检测工作的基地不得申报项目资金。牛、羊、兔等养殖基地参照畜禽养殖基地相关要求执行,养殖规模可适当放宽。
3.“菜篮子”基地直销体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2014年以来列为省、市级“菜篮子”基地;按照直供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在本市辖区内建立固定的直供销售网点(直供车、直供摊位或者直供店面)并悬挂醒目的标志牌。建立了基地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可以实现通过票据记录、电话、短信、互联网络等查询基地产品的生产、流通等相关信息。
4.肉品追溯网点建设。根据省商务厅相关要求,屠宰场、肉品配送中心、肉品零售网点配备可与省肉品追溯中心相关联的追溯设备,并常年正常运行,实现肉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
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15年泉州市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和无公害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
4.申报项目建设的基地必须提供项目建设前与竣工后的比对照片,其中直销点项目必须提供已挂牌的直销点照片。
5.申报肉品追溯网点建设的单位,无需提供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和无公害产地认定证书,但需提供追溯设备建设清单和有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的各追溯网点照片。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地于6月5日前,向县经贸局商贸股申报。联系人:小陈;电话:23589228。
点击下载文件:泉商务市场〔2015〕9号 20150322 申报新一轮基地的通知.doc
德化县经济贸易局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