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14 11:27:27
我省引进的高层次软件人才,在闽首次购自住房,除设区市补贴外,省级财政按购房总额的10%给予补助。昨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2009年至2012年,省级财政每年拨1亿元支持软件业发展。
据介绍,到2012年,福建省软件产业销售收入将实现1000亿元以上,软件产业增加值占全省信息产业比重将从2008年的15%提高到30%左右;年收入超10亿元的大型骨干软件企业将达10家以上。
根据《意见》,我省将重点推进通信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动漫游戏、软件出口及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应用软件等5个特色优势软件产业发展。
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军的创业项目,经评审后由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海外引进人才的创业项目补助150万元,国内引进人才的创业项目补助1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启动等,资助人数每年3至5人。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省相关部门评审,省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补助人数每年30人,每人不超过10万元。在闽首次购买自住房,除设区市补贴外,在其为企业服务期内,省级财政按购房总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我省也将引进和支持国际知名软件企业、全国软件百强企业及研发机构来闽投资,对2009年后首次在闽设立总部、区域总部或研发中心的,享受以下政策:来闽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实际到位投资额的5%奖励;投资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按其实际到位投资额的6%奖励。